关于开展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02-05-13

各高等院校党委: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2002年工作要点精神,今年高校要以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为主题,以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为目标,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就落实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第十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的作风建设,以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为着眼点,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活力,落实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要通过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不断增强高校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坚强阵地。
      (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时代气息;二要讲究针对
性和实效性;三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四要广泛发动,人人参与。
      (三)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程序
      1、项目设计:各党支部要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性,发动广大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设计具体的党支部活动形式。要形成具体的活动方案,载明主题、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及其他保证措施等事项。
      2、项目申报:党支部将酝酿成熟的项目上报上级党组织,上
级党组织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同意其立项的活动要给予必要的经费及其他条件的支持。经费有困难的,可申请由党委组织部门管理的党费或学校党建经费予以酌情补助。
    3、项目管理:上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活动进行监督,对党支部活动项目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后,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上级党组织要及时予以验收。主要对其目标、效果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好的要予以表彰或奖励。
      (四)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保证措施
      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
      载体和有形手段,是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的具体措施,学校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活动结束后要进行优秀成果评比。要把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作为党建“三级评估”的一个重要内容。党支部活动的经费开支,要予以切实保证。
    省委教育工委将在年底组织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比,对获奖项目予以奖励,并将优秀成果汇编成册。对组织工作出色的授予“优秀组织奖”,并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评选中予以体现。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00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