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的通知

作者: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0-04-24

各教工党支部:
  
  2009-2010学年,我院各教工党支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党性锻炼,践行党员先进性要求,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了激励广大教工党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教工党支部范围内开展评选和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各教工党支部应严格参照有关评选条件、评选范围、评选程序等规定,扎实做好支部推荐、材料提交等工作。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中“转正一年以上的中共党员皆可参评”,即2009年5月31日之前转正的正式党员皆可参评。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者为到目前为止至少从事6个月以上党务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即2009年12月1日之前开始从事党务工作的相关人员。

  4.优秀党支部参评者需是成立6个月以上的党支部,即2009年12月1日之前成立的党支部。

  二、评选要求

  1.深入发动。各党支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评选、表彰工作与落实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支部工作的过程,认真加以组织实施。

  2.坚持标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结合。各党支部要在认真回顾总结、党员交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议和推荐。

  3.推荐对象要填写推荐表(其中主要事迹1500字左右)一式三份;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象同时要以人物通讯报道形式整理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邮件至jgxydqb@xujc.com。

  4.申报参评先进党支部的教工党支部要填写《教工党支部自评表》和《先进教工党支部审批表》,并将材料纸质版交给党群工作部,电子版同时发送邮件至jgxydqb@xujc.com。

  5.党支部和推荐的优秀个人的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得荣誉、个人生活照片或支部活动照片电子版等,也可一并提交党群工作部。

  6.评选材料,要求实事求是,凡属弄虚作假、夸大其词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三、时间要求

  1.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酝酿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推荐名单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先进党支部的推荐,要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条件,提出是否参评的意见。推荐名单和规定材料须在5月30日前报送党群工作部。

  2.党群工作部汇总后于6月10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和党支部负责人,听取各支部关于本单位推荐情况的汇报,审阅评议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对申报对象进行初评工作,将初评结果报党委。

  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表彰名单由党委集体讨论确定,并于6月21日―6月27日在全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宣传、表彰和奖励

  学院党委将统一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在“七一”前后进行隆重表彰。

 

                                                             中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委员会
                                                                      2010年4月23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工党支部自评表.xls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教工党支部审批表.doc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