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作者: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2-04-27

 一、提取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2人(含)以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不同提取条件,还应分别提供以下表格内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取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