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作者: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14

一、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学院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协助党委抓好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学院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亲自参与和指导学院违纪违法案件调查。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学院纪委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能够针对各院系党总支、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党委、学院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同时,要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制度。
7.负责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作情况。
8.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全面工作。协助纪委书记加强学院纪委的自身建设,研究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和发挥更大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2.重点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各党总支、各党支部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和改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3.提议并参与审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
4.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
5.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6.深入工作实际,及时了解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状况,向纪委书记汇报并提出不断促进或改进的措施意见。
7.完成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及纪委书记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纪委委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各级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加纪委工作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督促指导所联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4.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问题线索,参与联系单位的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和申诉受理。
5.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及党风党纪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6.承办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