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12-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提升广大党务骨干、专任教师和党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研究能力和育人能力,培育一批有特色、可复制、易推广的工作研究成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设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现就2022年度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专任教师、党政管理人员)均可申报。可以团队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组负责人和成员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允许我校学生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每个课题组原则上学生不超过1人)。


二、选题范围和要求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专长,结合独立学院特点和我校实际,在以下范围内(但不限于)自拟选题: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新时代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十大育人体系建设,推动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新路径,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素质优秀、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等。为突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申请人要将选题、研究内容与党的二十大报告等紧密联系起来。


三、资助额度


本次共设立重点课题项目2-3项,一般课题项目5-8项。重点课题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为5000元,一般课题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为2000元。课题经费分2次划拨,即立项后划拨经费总额的50%,结项验收通过后划拨余下经费。


四、立项及验收要求


1.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项目申报表》(附件2)。由党委宣传部对申报课题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立项课题均按照校级课题进行管理。

2.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课题正式立项时间起算。党委宣传部预计于2024年底至2025年初集中组织课题结项验收工作。届时课题申请人须做好课题成果的结项工作,提交课题成果(可以是著作、论文或调研报告)。


五、申报安排


请申报人于2023年3月1日前将电子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项目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xujc.com

纸质版《申报表》一式2份。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盖章后,于2023年3月1日前提交至党委宣传部(主三714-1),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附件: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项目申报表.docx


   工作联系人:吴保光  0596-6288803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