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XXX,身份证号,性别,与XXX(身份证号)于X年X月X日结婚,系(初)婚,双方于X年X月X日合法生育一子(或女),子女姓名,系独生子女,于X年X月X日办理《独生子女证》(或未办理独生子女证),领取独生子女费情况,无违反计生育情况。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