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有关计划生育手续办理程序

作者:学院工会 发布时间:2014-06-03

一、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1、填写《教职工婚育情况证明表》(附表1),本人声明,学院工会核实意见盖章,到厦门大学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核实盖章。

  2、持单位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页(含户主页)、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近期免冠合影两寸照片一张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附表2)一式三份,到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到厦门大学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核实盖章。

  2、持《审批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页(含户主页)、孩子的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证明),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一张到居委会办理。

三、有关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因结婚登记时不需要学校开具证明,所以学校不能提供未婚证明,只提供教职工有关生育证明,如需开具未婚证明请到婚姻登记处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办理程序见四)。

  开具有关婚育证明需填写《教职工婚育情况证明表》(附表1),本人声明,写明证明用途,学院工会核实意见盖章,到厦门大学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核实意见盖章。

四、未婚证明办理程序

  本人带身份证和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两个证件合并复印到一张A4纸上)到思明区婚姻登记处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思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思明区思明东路56号名汇广场地下一层婚育服务中心,电话:2663960(自动语音台)、2663961(人工台)。

:厦门大学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在嘉庚三619室,联系电话:2187813.

附件1:教职工婚育情况证明表

附件2:思明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