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以退还。
经咨询招商局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获悉办理房产契税退税手续需提交如下材料:
1.退税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学院出具) 点击下载>>
2.退税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地税局出具,学院提供)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4.购房合同(复印件,两份,已撤销备案)
5.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两份)
6.权属涉税转移证明(原件,一式三份,复印件一份,学院提供)
7.完税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学院提供)
8.购房发票(复印件二份)
9.房屋信息查询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房管局出具,查询申请表学院可以提供)
10.本人同名银行卡复印件(二份,除厦门外,福建省内银行卡可用,自行准备)
11.退税红字发票审批表(复印件二份)
12.退税红字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财务部提供)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签字,至党群工作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按手印。
材料准备齐全后,需由个人提交至招商局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0596-685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