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廖志丹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作者:学工部宣传中心 郑丹瑜 学生党员服务中心 刘鹏州 摄影:学工部宣传中心 王晨皓 发布时间:2018-12-12

  

      12月7日下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讲坛第6讲暨“先锋讲坛”第15讲在公共教学楼1号楼101多功能报告厅开讲。此次大讲坛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解读为主题,邀请了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廖志丹老师做专题辅导。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必华和师生代表700余人聆听了此次报告。 
      “制度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约束’,‘指引’作用同样至关重要。”讲坛一开始,廖志丹就指出了制度的双重作用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她简单介绍了本次大讲坛的内容,并着重解读了《条例》的具体内容。
      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她以“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新形势下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意义。她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而《条例》的实施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廖志丹结合当前厦门非公党建的一些特色做法和实例指出,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同时,她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依次对《条例》的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八个章节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并且对当前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着重介绍。她强调,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传达到位,更要深刻领会。《条例》的制定虽然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约束和指引作用,但同时也要“狠抓落实”,没有落实一切都是空谈。她希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讲座的最后,廖志丹向大家展示了一些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进行了点评,为我校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了借鉴参考。

      据悉,本次讲座也是我校2018年第四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务骨干)党建业务培训班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引导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务骨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掌握《条例》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同时进一步提高我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