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纪委工作职责

作者: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14

    学院纪委是在学院党委和学校纪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纪律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拥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加强对学院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向学院党委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
    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日常管理监督责任。
    五、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七、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做好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八、承办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